我為什麼只能這樣?
能見到她的日子剩不到兩個月了。
喜歡她,我喜歡她,我...喜歡她。
兩個月也好,一個月也好,
我只想要和她在一起。
如果因為這樣而無法離開,
就算真的會死在這片土地。
只要能不從這幸福的夢裡醒來,
我想要和她在一起。
真的不可以嗎?
不可以嗎?

 
情書之所以美,是因為文字動人。
但是情書也不一定都要用寫的才能表達。
講的也可以是另外一種讓人動容的方式。
眼對眼,心對心,那種第一時間的震撼,感動。
用寫的無法感受。

是說韓劇沒極限
怎樣都可以ˇ被自己打破
起碼星星到目前為止,應該已經提高韓劇對於愛情的定義跟模式了吧!

arrow
arrow

    傲慢與偏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